法律分析:
1、单独两孩、全面两孩的实施,为进一步优化生育奠定了基础。人民群众的生育意愿发生了显著变化,生育对生育行为的作用明显弱化。相关经济社会措施不配套、不衔接,是制约群众生育养育的痛点和难点。因此,实施三孩生育,特别要完善配套支持措施,切实减轻家庭的后顾之忧,从而更好地释放生育潜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2、在人口结构转变的关键时期,国家宣布实施三孩生育,科学把握发展规律,积极回应社会期待,适时作出重大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一条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前款规定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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